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岗位:县委巡察办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5年,选调生在乡镇(村)实际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鹤峰县2025年度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专业测试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2:1,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报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核减相关选调职位计划数,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专业测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电话:5282832)。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④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附件:1.鹤峰县2025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鹤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
2025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503/t20250328_168310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