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鹤峰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战斗员(水域救援、灭火救援)岗位(8人):年龄在18-28周岁的男性中国公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经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会游泳会舟艇驾驶的可放宽至35岁。
2、接警员岗位(2人):年龄在18-28周岁的男性中国公民(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和维护保养,熟悉办公软件应用,熟悉本辖区基本情况,准确受理警情,发布调派指令。
3、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人):年龄在22岁以上的男性中国公民,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双眼视力5.0以上,无红绿色盲,具备B2以上驾驶证及2年以上驾龄,首次聘用最高不超过40周岁。
4、通信员岗位(1人):年龄在18-28周岁的男性中国公民(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经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和维护保养,熟悉办公软件应用。
以上岗位均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参与一线消防救援和值守,主要承担火灾扑救、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水域救援、山岳搜救、洞穴救援、无人机救援等专业队组建、组训和相关救援行动以及全州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跨区域机动增援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备相应岗位(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6、报考战斗员岗位的,会游泳、会冲锋舟艇驾驶的优先聘用;
7、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具有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2、有吸毒史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或被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一)相关待遇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享受年收入约5万元至9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入职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职务(技术岗位)津贴;
具体工资待遇,在招聘考核时进行政策宣讲和疑问解答。
(二)职业前景
1、设置站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以及消防车驾驶员、装备维护员、文书等专业技术岗位,建立了职业发展“双通道”,享受有关待遇;
2、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技能培训和岗位晋升等;
3、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用后确定首次定级授衔时,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满1年以上)计入工作时间。
(三)关爱优抚
1、单位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服)装等;
3、入职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免费体检;
4、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推荐到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予以表彰。
5、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有关规定给予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入托、看病就医、参观游览、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优待政策。
四、工作地点、时间
(一)工作地点:
新聘用人员参加入职岗前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鹤峰县消防救援局下辖的消防救援机动大队和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工作时间: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每月休息8天,休息时间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考核包括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含毒检、心理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发布招聘考核计划。
(一)体能测试。考核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折返跑,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三)心理测试。采用SCL-90量表进行筛查。
(四)面试。由鹤峰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实施。
(五)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治审查。县消防救援局统一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涉法排查,应聘人员提供个人近期征信报告。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综合各项考核结果,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聘用,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或者自愿退出等)的,不予转正聘用。
六、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方式。可到鹤峰县消防救援局现场报名或通过鹤峰县消防救援局报名电子邮箱1920043652@QQ.com投递报名表(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名字+联系方式,例:张三+136XXXXXXXX)。报名及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报名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正反面);
3、户口本扫描件或图片(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证明扫描件或图片(大专以上学信网截图也可);
5、2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6、驾驶员需要上传驾照两页扫描件或图片、电子驾照正副两页图片;
7、个人征信证明扫描件或图片;
8、政审证明扫描件或图片(需警综平台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9、无醉驾、酒驾证明扫描件或图片(需12123交管平台出具);
10、退役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
(二)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18-5263400 13635758021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时。
七、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考核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不少于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发放约定工资的80%。考生一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最短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向单位按一定比例补偿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应聘对象应保持预留的手机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准时参加各项考核测试,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510/t20251016_174442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