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编委同意,建始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面向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师若干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岗位
共选调教师23人,其中初中教师18人、小学教师3人、幼儿园教师2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建始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选调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属于全额事业编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入编以来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现工作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8.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调入人员须在调入学校工作满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含各类考试);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不能正常上岗的;
(4)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建始县教育局(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6号)人事股302室。
3.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学段+学科)。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4.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6年建始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选调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生成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察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测试方式:本次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
(1)参与考试教师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可凭电子证件(照片)、临时身份证明、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入场。
(2)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与考试教师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和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计时工具等其他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计时工具等个人物品要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从高到低、参加工作年限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如果以上情况都一样则再组织一次考试)。
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自理),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以医院出具结论为准。
需复检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电话通知,请体检对象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调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调入的,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通过查看材料、调阅档案等方式,再次核查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综合了解参与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调入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调入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调入的,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拟调入人员及学校确定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学科需求,提供调入学校,拟调入人员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岗,确定调入学校。
(七)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调入人员并报县委编委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调入人员的岗位等级确定
调入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根据调入学校的空岗确定。
联系电话:0718-3221247;0718-3222980。
附件:
附件1:2026年建始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选调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6年建始县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选调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文章来源:https://www.jsw118.com/tzggb9d3fdbc/326275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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