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以充实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人员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乡镇财政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东瀼口镇财政所:1个;
溪丘湾乡财政所:1个;
官渡口镇财政所:1个;
茶店子镇财政所:1个;
绿葱坡镇财政所:2个;
大支坪镇财政所:1个;
清太坪镇财政所:2个;
水布垭镇财政所:1个;
金果坪乡财政所:1个;
信陵镇财政所:1个。
共计:12个。
三、 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坚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巴东县户籍,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
4.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会计类、财政学类、税务学类专业或者具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
5.符合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23)文件中明确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违反《会计法》、会计职业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等财经纪律并受到处罚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江巴东网、微信等媒体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①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张1寸登记照到县财政局人事股(县财政局办公楼609室)进行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②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由县财政局人事股将收集的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是否具备应聘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由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是否具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要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
2.笔试:
①笔试对象:凡报名人员均须进行笔试。
②笔试内容:会计业务处理等财会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③准考证领取: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到县财政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地点: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⑦成绩查询:由县财政局电话、短信告之应聘人员。
3.面试:
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岗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②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思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个性稳定性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③面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由县财政局人事股电话、短信通知。
④面试地点: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⑤成绩查询:由县财政局电话、短信告之应聘人员。
(五)组织考察
1.按照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财政局组织进行。
①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原则上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对待业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考核。
③考察组如实作好考察记录,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对象无原则性问题,确定为拟聘对象。
(六)组织体检
对拟聘对象由县财政局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关于递补
1.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应聘,则该岗位空缺。
2.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聘用
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县财政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一)人员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岗位,分别安排到乡镇财政所工作。
2.乡镇财政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县财政局组织专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合同;连续聘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三年期满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自谋职业。
(二)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应聘到绿葱坡镇财政所、金果坪乡财政所公益性岗位的聘用人员,待遇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高寒边远地区津贴。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