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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恩施建始县扶贫办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1 13:55:04

根据《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建编发[2019]17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拟从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县扶贫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聘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不含新聘用人员,截止2019年10月31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内容侧重精准扶贫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实行现场命题、现场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四、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扶贫办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9年10月31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扶贫办二楼综合股。

3、资格审查:县扶贫办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填报《建始县扶贫办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组织笔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始县扶贫办2楼综合股领取。笔试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报人社局同意后可以组织考试。

(三)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见面试公告。

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报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开考。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凡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面试题一般为4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2019年11月中旬。
    县扶贫办根据面试成绩组织人员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
    1、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县扶贫办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采取随机走访、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给出考察是否合格的明确意见,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一道题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七、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县扶贫办综合股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718-3223528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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