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确保我市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招聘职位:
1.勤务辅警31名,限男性;
2.文职辅警3名,其中男性1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能独立完成视频剪辑、新媒体文案编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女性2名,从事内勤工作。
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利川市户籍或取得利川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6月30日)。
3.勤务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勤务辅警170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及以上,文职辅警男性170cm及以上,女性158 cm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体型端正,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体重要求:15%≤〔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4日17:30)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利川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资料,扫描、压缩、命名文件(姓名+电话号码),上传邮箱3376206219@qq.com 。政审时审核所有报名资料原件。
应聘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所要求的退伍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认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n /xlcx,需附查询结果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审核后,邮件回复报名结果。
(二)体能测试(6月16日9:00)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报名通过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待定。
测试内容:1000米跑/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三项均通过为达标,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6月18日 9:00-面试完)
面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要 求:为确保安全,所有面试人员先到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凭绿码测体温后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内容: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加分情形:为充分体现优秀退役军人优先招聘原则,对其予以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成绩。
成绩公示: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自费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待定。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利川市公安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川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培训合格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者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者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住宿(特警大队及派出所辅警人员)等;
3.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按照《利川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4.享受市局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二)工资薪金
1.薪资:根据《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实施,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加班工资、生活补助、工龄工资、辅警衔工资、服装费、年终奖、公积金等十部分构成;
2.社保: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辅警衔等逐步递增。
四、其他事项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此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公安局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从中递补。
本公告由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黄先生:13972402233黄女士:18371806123(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