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妇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妇联五楼501办公室(恩施市新建街69号)
(三)联系电话:0718—8298398。联系人:许云、陈晓悦。
(四)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恩施州妇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依据综合测试、体检等情况,由州妇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则予以正式聘用。
(三)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四)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