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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16:32:12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辅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16名,男性,其中反恐特警大队辅警1名,视频侦查大队辅警1名,交通警察大队辅警2名,城区派出所辅警6人,农村派出所辅警6名。(详见附件1《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3、限恩施州内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官和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高172cm及以上,特警岗位要求身高175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及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不能报考;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恩施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的情形

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8日(9:00——17:00)

2、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3、提交资料:

(1)根据岗位类别和条件现场报名,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5)如为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的,携带奖励证书(含优秀士官证、优秀士兵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发放准考证

考生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2月9日(周三)下午14时至17时在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领取准考证,扫码进群,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1、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分至12:00分。

2、地点:待定。

3、内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三项均通过为达标,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时间: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分至12:00时。

2、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大楼(施州大道224号)。

3、内容: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4、成绩公示:将考生面试成绩通过中国硒都网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校生优先)。不足1:1人数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周一)上午

2、地点:待定(县级以上医院)

3、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市内考生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市外恩施州内考生政审工作由辖区派出所完成,由所在县市公安局签署意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交由政审单位,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为法院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通过中国硒都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分别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合同一年一签,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

四、岗前培训

由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按照《恩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辅警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并办理社会保险,享受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局形成的入围人数、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一环节分数排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根据不同情况安排进入下一环节的招聘。

温馨提示: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李警官18372591306、尤警官18372591299、胡警官18372591222。

附件1: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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