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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8 18:00:25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43号)、《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7号)及《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服务基层“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加分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核实,现将报考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报考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士官)的岗位不加分,原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服务期满两年时间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公示期内,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18-8246709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附件1: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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