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康复技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具体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为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460484732@qq.com。
(三)特别提醒
1.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错误填报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必须征得所在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7:30,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5.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报名表后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复审时间,应聘人员复审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编制内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意见书。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五)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及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相关资料原件等。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不足3人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总成绩超过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报考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测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至报考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对象
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综合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审慎确定招聘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管理
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招聘人员待遇及保险,享受公积金。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中心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中心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纪律监督
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委员负责纪律监督。
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8-8297270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22786
附件: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