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报考恩施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的人员。详见《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体能测评结束。
(二)测评地点:恩施职院南校区体育场大门右侧(原恩施高中,湖北民族大学斜对面恩施市学院路一巷入口向前400米左右)。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2)和《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通知》(厅政治〔2020〕58号)执行(附件3)。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标准(附件2、附件3)及《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4),如实填报《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做好体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场大门右侧报到并现场验证。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8:3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1项以上(含1项)不合格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
(五)体能测评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下载并认真阅读《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测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5),准确、完整填写并签名(捺手印)。
(二)入场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进入测评考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承诺书》,有《健康承诺书》第2-10项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体能测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体能测评条件的,单独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考点不准驾车、乘车进入,不能带陪同人员进入。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三)体能测评期间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除身份确认、体能测评时可以临时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聚集、不拥挤、不喧哗,体能测评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18-8488030、18372593862
附件:1.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事部发〔2011〕48号).doc
3.《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通知》(厅政治〔2020〕58号).doc
5.《恩施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体侧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