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始县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建教发〔2021〕8号)、《建始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建教师改办发〔2021〕1 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3名,县实验小学副校长4名,县民族小学副校长4名,县直幼儿园副园长2名,县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2名。
二、参与竞聘人员范围
1.本学校中层干部正职(含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2.参加竞聘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落聘人员;
3.县教育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含抽调借用人员)。
三、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竞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年龄符合签订一个聘期合同年限的要求(男教师1964年8月31号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及以上女教师1964年8月31号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以下女教师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学历。
1.参与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竞聘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参与县特殊教育学校、县实验小学、县民族小学副校长竞聘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参与县直公办幼儿园副园长竞聘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五)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近三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工作实绩低下的;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形的;
3.师德师风存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纪律处理(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学校领导人员情形的。
四、竞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到所报岗位学校报名,报名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
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报名地点:办公楼2楼行政办公室(联系人:曹德康,电话:18007261595)
县实验小学报名地点:逸夫楼3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胡泽涛,电话:15707275751)
县民族小学报名地点:西区正雅楼3楼党员活动室(联系人:马红,电话:13986862111)
县直幼儿园报名地点:教学楼 B栋3楼副园长办公室(联系人:陈俊峰,电话:13597818555)
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点:教学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马国安,电话:13217282752)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竞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学校盖公章的具有相应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任职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2021年7月27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校参加竞聘演讲。
(二)竞聘方式及计分办法
竞聘采取“演讲+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演讲成绩占40%,组织考察占60%)。
1.演讲
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开始,由县竞聘指导专班和校长组织竞聘演讲,内容为办学思想及教育教学管理等,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入总分。
2.组织考察
由县竞聘指导专班和校长按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量化评分,考察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入总分。
(三)研究决定
根据参与竞聘人员所报岗位分学校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对象,提交县教育局党委研究,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决定聘任为副校长。其中,报名参加竞聘岗位人员人数少于岗位职数的,或竞聘人员总成绩在60分以下、竞聘岗位无人报名、竞聘岗位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的,由组织委派。
(四)聘任
县教育局通知学校颁发聘任文书。
五、纪律要求
严肃组织纪律,严禁用不正当的方式竞争,若发现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取消本次竞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建始县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竞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建始县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竞聘报名汇总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