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板桥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具有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条件;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年12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要求有从事乡镇基层工作经历 ,熟悉电脑,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恩施市司法局309室政治(警务)处(市府路23号)。
3、咨询电话:0718-8282020
4、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完整填写;
③从事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3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
5、资格审查由政治(警务)处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二)综合测评
1、超过1:3比例,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未超过1:3比例,采用面试方式测评,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主。
2、测评结果通过“恩施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硒都网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招聘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县级医院及县级医院以上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政审
由市司法局对拟聘用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
(五)聘用程序
政审合格的对象,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岗前培训
由市司法局组织岗前培训,经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
根据恩施市人社局核定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