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巴东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后集中上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视为合格学历)。②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巴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号)。体检费由申请人员本人承担,直接缴纳到体检医院。体检表需正反打印、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必须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医院公章、无体检项目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26日12:00—10月14日17:00。申请人可于系统开放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巴东县教育局”;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巴东县教育局”。
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据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秋季认定现场确认时间:10月12日9:00—10月14日17:00(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内);
2.现场确认地点: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①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证(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网上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反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
(8)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四、资格认定及领证时间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有关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秋季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12月底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地点: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
联系电话:0718-4336614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