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9名,派遣于鹤峰县公安局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一)文秘岗位辅警2人
(二)鹤峰县拘留所辅警7人
二、工作地点
(一)文秘岗位辅警工作地点后期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二)拘留所辅警岗位工作地点为鹤峰县拘留所。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二)文秘岗位辅警报名要求: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擅长写作。
(三)拘留所辅警报名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或有专业特长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鹤峰县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驾驶证者或具有一定特长者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度近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酒驾等不良行为的;
4.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8.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271号语一建材二楼。
(三)联系电话:0718-5282660
15587500352(陈经理)18671824787(郭主任)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件、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人员须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待下一步通知。
七、签约聘用
通过测试、体检合格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按照《鹤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格格木)